住房基金交几年能用

2024-05-06 09:04

1. 住房基金交几年能用

没有时间限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步骤如下:
1、到所在单位申请开具提取证明;
2、单位核实后,出具开具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3、携带身份证明、提取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别用。
二、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否可以贷款
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贷款。存入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非贷款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贷款准予的,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三、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
领取公积金和辞职没有关系,也没有时间限制。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基金交几年能用

2. 住房基金交几年能用

法律分析:没有时间限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3. 住房公基金交几年后可以使用

“住房公基金交几年后可以使用”
答:目前北京的现行政策是“公积金账户开户满一年且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目前正处于缴存状态。即可使用住房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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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基金交几年后可以使用

4. 公积金最早哪一年开始交

法律分析: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全国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很快在全国推开。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 公积金从哪年开始缴纳?

 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9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用于住房的政策性资金,是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后的一种福利延续。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享受一些政策性优惠措施。缴纳住房公积金时,职工自己只需要交纳一部分钱,另外一半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缴存的钱是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在购房、退休等情况下可以全部提取出来。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职工应从何时开始缴纳公积金,主要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
  1、凡是刚加入工作的职工,将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凡是由原单位调入新单位的职工,将从调入单位后发放工资的首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3、凡是由原单位借调或外派的职工,将由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在一般情况下,职工在所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那么该职工每月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也就越多。
  每月缴纳公积金虽然是强制性的,但也确实是有用的,而公积金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住房公积金可用来抵房租
  2、住房公积金可用来建造和翻修住房
  3、住房公积金可用作低保
  4、住房公积金可用来支付重大疾病带来的高昂医疗费
  5、住房公积金可用作养老金

公积金从哪年开始缴纳?

6. 现在每年的住房公基金是多少


7. 住房公积金是哪一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从一九九九年开始实施的。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住房公积金是哪一年开始的

8. 住房公积金开始于哪一年

1999年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